住宿信息

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2020-05-07      住宿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学生公寓的管理,督促国际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有效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学院信息化管理水平,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由国际学生公寓物业具体管理,学院后勤办公室负责监督。国际学生的处罚由学院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第二条 所有在公寓楼住宿的国际学生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主动刷卡进出。公寓楼只对本公寓入住国际学生开放,非本公寓学生或外来人员须在公寓正常开放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并换取会客证后方能进入(离开时凭会客证换回本人证件);无证件者须由楼内友人登记并换取会客证后领入,否则不准入内。所有来访人员须在公寓规定时间内离开,值班人员应做好提醒和检查。

第三条 违反学生公寓门禁管理和登记会客制度,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顶撞、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和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的,给予记过处分;多次违反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加大处分并清退出公寓。

第四条 门禁卡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门禁卡转借他人使用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持卡人相应处分,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当事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 门禁卡损坏或遗失的,持卡人须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补办。如遇非工作日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办的,须按登记会客制度出入,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补办。补卡一般应在两天内完成,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补办,将按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 严禁绕开门禁或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进出公寓,学生晚归寝时必须刷卡,因个人原因未刷卡者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物业应定期利用门禁系统对学生刷卡记录进行统计分析,自动生成无故不刷卡、晚归和夜不归宿学生信息,报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并对不按规定进行刷卡的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相应处分。

第七条 国际学生公寓门禁系统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除相关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移动、拆除门禁系统的机具、网络等设备或改变设置、修改他人信息。对因操作不当等行为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 国际学生因毕业等原因需搬离公寓的,须将门禁卡交回物业注销(个人信息由门禁管理系统自行删除),否则不予退还住宿费或住宿押金。

第九条 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生报到、公寓集体搬迁、毕业生离校等特殊时段可对门禁管理系统另作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门禁系统将自动放行,学生可自由出入。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