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居留

签证服务

2020-05-07      签证居留

外国留学生申请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业务

外国留学生申请办理各项签证和居留许可业务,须首先由来华留学办公室批准,并通过商联国际签证服务处(紫荆22号楼100房间)提交电子申请,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办理。外国留学生也可自愿选择付费由商联国际签证服务处代办。

外国留学生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所需材料

1. 护照原件
2. 居留许可申请表
3. 居留谈话表
4. 护照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页、入境签证页、入境日期页)
5. 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在校内的学生向后勤管理办公室1109或医学综合管理办公室申请;居住在校外的学生需向来华留学办公室或医学综合管理办公室申请通过后,向居住地所管辖派出所申请)
6. 录取通知书
7. JW201/202签证申请表
8. 由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武汉市洪山区珞狮453号)签发的体检证明
9. 由来华留学办公室签发的学校证明
10. 2寸照片2张
11. 费用400元/年

备注:
办理居留许可的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周六  09:30-11:00

申请再入境签证

持F签证的在校留学生如需出境(含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后再入境,需提前15天到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所需文件为:

1. 本人有效护照

2. 来华留学办公室开具的《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3. 武汉大学《入学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4.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5.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申请再入境签证后,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所住涉外公寓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

持有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在该证件有效期之内,出境(含前往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后凭该证件即可再入境,无需另外办理。

申请签证与居留许可延期

外国留学生须注意自己的居留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外国留学生因签证或居留许可过期导致非法居留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期满后继续在本校学习的留学生,应在有效期满2周前到留办申请延期。

申请居留许可延期所需文件为:

1. 本人有效护照

2. 来华留学办公室开具的《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3.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4.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5. 申请F签证延期者,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提供:

6. 武汉大学《入学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如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满时为学校假期,外国留学生需在学校放假前一周申请办理。

居留许可或签证延长之后,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所住涉外公寓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

护照丢失补办

外国留学生在发现护照丢失后,应当按照如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1. 立即向丢失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2. 尽快与来华留学办公室联系,开具护照丢失说明。

3. 凭上述两个文件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护照报失手续,申领护照丢失证明,并办理居留许可登报声明报失手续。

4. 外国留学生凭护照丢失证明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申请新护照。

5. 取得新护照10日内,携带新护照及护照丢失证明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到来华留学办公室办理新的居留许可。

6. 新的居留许可办理后,外国留学生本人持护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所住涉外公寓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丢失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护照换发

外国留学生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中国境内申请换发护照的,应当在所持居留许可到期前两个月申请办理。护照换发后,应当于10日内申请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申请办理新的居留许可所需文件为:

1. 本人带有有效居留许可的旧护照和新换发的护照

2.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3.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4.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新的居留许可办理后,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所住涉外公寓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