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大人字〔2022〕107号)、《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要求,现将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合同用工人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雷世富、王爱菊
成员:陈滔滔、徐 晖、陈志宇、程乐乐、谢皓、孙斌、
吴友民、莫怡文、刘业冰、刘 焰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文)和《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核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表现、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武汉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27号)组织开展,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通过《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年度考核”模块填报提交《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教职工,下载电子表格自行填写并提交所在单位。个人填报工作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2.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各党支部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牵头召开述职评审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并按指导指标评选出优秀等次建议名单。
按照教师16%、行政管理人员14%比例,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指导指标如下:全院在编人员优秀等次共11名,教师一支部优秀等次5名,教师二支部优秀等次2名,机关一支部、机关二支部优秀等次共4名。
各支部按照指导指标1:2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建议名单(要求排序),由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评议。两个教师支部按照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单独确定人选,两个行政管理支部按分配的4名优秀等次名额打通评议,每个行政办公室最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具体指标见附表。
合同制用工人员参加支部组织的述职后,由支部给出评定等次意见单独上报学院。
3.各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最终考核结果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5日
附表:
单 位 |
年度参加 考核人数 |
考核优秀 等次比例 |
推荐优秀 人数 |
考核优秀 人数 |
教师一支部 |
29 |
16% |
10 |
5 |
教师二支部 |
10 |
16% |
4 |
2 |
机关一支部 |
16 |
14% |
4 |
4 |
机关二支部 |
10 |
14% |
4 |
合计 |
65 |
15% |
22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