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雷世富 王爱菊
成 员:徐 晖 陈滔滔 刘 萍 程乐乐 谢 皓
杨开杰 孙 斌 吴友民 刘 焰 伍晓亮
刘业冰 王向鸾
二、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各类合同用工人员。
三、考核办法
1.根据《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大组字〔2020〕6号)精神,本年度学院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提升至20%,重点向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全院在编人员优秀等次17名,教师类优秀10名,行政管理类优秀7名。非编人员优秀等次2名,教师类1名,管理类1名。
2.各类教职工述职考评工作由部门所属党支部组织开展。各党支部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支部书记,相关教研室、办公室负责人,支部纪检员,教职工代表等5—7人组成,支部书记任组长,牵头召开分组述职评审会议,按指导指标评选出优秀教职工建议名单。
非编人员参加支部组织的述职后,另行召开非编教师和管理人员述职会,评选出优秀建议名单。
最终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四、指导指标
分组 |
学校优秀名额 |
教师一支部 |
7 |
教师二支部 |
3 |
机关一支部 |
3 |
机关二支部 |
4 |
总计 |
17 |
五、考核时间
请教职工个人于2021年1月11日前登录人事系统完成填报。各党支部开展测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
请各党支部负责人尽快通知到教职工,并在测评截止日当天将测评结果上报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