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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2016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时间:2016-03-16 11:13:45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组作用;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领导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领导小组由:组长胡焰初,副组长申皓、余敏友,宋小春负责纪检、检查工作,成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 )世界贸易组织法硕士点指导教师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

三、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国际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为:政治不低于55,外语不低于60,专业综合课不低于90,总分不低于330,同等情况下,科学研究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本专业2016年共招收9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实行11.2的差额复试比例。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我院(http://sie.whu.edu.cn/)于201639日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

四、调剂政策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世界贸易组织法”方向接收12名报考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方向优先)、世界经济或国际贸易、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新闻、英语等专业的校内、外调剂生进入复试。凡要求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填写、提交),将《申请表》打印及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于327日之前交至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枫园)108室 梁老师收。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研招[2009]26号及2016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校内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原则上必须达到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的要求;校外调剂生的毕业与报考单位原则上必须均为高水平学校,且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及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双上线),并上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初录。

五、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CET-4CET-6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2016330日(星期三)上午740~8:10资格审查,8:10~17:00复试;地点:国际教育学院(桂园楼,桂园操场旁)二楼212会议室;复试费用根据武汉大学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人民币100/人。

2、复试内容和形式

本专业实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每位考生5~1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及培养潜力,不少于20分钟

3、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评成绩将作为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学院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本学院所录取研究生均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公示期自201641日至410日,广大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15410日(自发出公告日起往后数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平、公正。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3872 Email:wtoliang@126.com

考生复试成绩、录取结果、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于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请考生关注

十、咨询电话: 027-68753872 邮箱地址:wtoliang@126.com(梁老师)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637

附件:

1、复试名单

104866110014691 陈佳婧

104866110005488 董芳韵

104866110014692 丁冬霞

104866110005489 袁媛

2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填写、提交)

调剂名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