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确保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6年接收国际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方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成绩需及格以上,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须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六)优先录取辅修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WTO双学位实验班的学生(专业方向:经济、法律、管理)。
二、接收计划
我院2016年接收国际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方向)硕士推免生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招生总规模的40%,即4人。
三、申请办法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一)外校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相关材料与网上材料一致):
1.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学院将通知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10月19日之前复试。为方便考生,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学院将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现场面试、远程网络复试、电话面试、推荐和接收复试成绩互认等。
四、复试要求
严格按《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文件要求复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本专业实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每位考生5~1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及培养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不少于20分钟。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情况,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
六、推免生奖励政策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七、联系方式
详细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27-68753872 联系人:梁老师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