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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2019年年度考核办法

时间:2020-01-06 15:58:00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大人字【2017】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各类合同用工人员。

二、考核办法

1.全院在编人员优秀等次13名。教师类优秀8名,行政管理类优秀5名。非编人员优秀等次2名,教师类1名,管理类1名。

2.行政管理类原则上按照人员归属,分为五个小组进行测评。各小组召开述职评审会议,按分配指标评选出优秀教职工。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业务办公室参加考核。

办公室

学校优秀名额

综合组

1

来华留学招生组

1

来华留学学工组

1

出国、汉推基地组

1

教研组

1

总计

5

3.教师按教研室进行述职评审,按分配指标评选。

办公室

学校优秀名额

汉语教研室

5

外语教研室

2

经法教研室

1

总计

8

4.全体非事业编人员按类别召开述职评审会议,按分配指标评选。

类别

优秀名额

非编教师岗

1

非编管理岗

1

总计

2

三、考核时间

请教职工个人于2020年1月10日前登录人事系统完成填报。各内设机构及教师测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

请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尽快通知到本部门职工,并在测评截止日当天将测评结果上报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