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大人字【2017】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各类合同用工人员。
二、考核办法
1.全院在编人员优秀等次13名。教师类优秀8名,行政管理类优秀5名。非编人员优秀等次2名,教师类1名,管理类1名。
2.行政管理类原则上按照人员归属,分为五个小组进行测评。各小组召开述职评审会议,按分配指标评选出优秀教职工。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业务办公室参加考核。
办公室
| 学校优秀名额
|
综合组
| 1
|
来华留学招生组
| 1
|
来华留学学工组
| 1
|
出国、汉推基地组
| 1
|
教研组
| 1
|
总计
| 5
|
3.教师按教研室进行述职评审,按分配指标评选。
办公室
| 学校优秀名额
|
汉语教研室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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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研室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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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教研室
| 1
|
总计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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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体非事业编人员按类别召开述职评审会议,按分配指标评选。
类别
| 优秀名额
|
非编教师岗
| 1
|
非编管理岗
| 1
|
总计
| 2
|
三、考核时间
请教职工个人于2020年1月10日前登录人事系统完成填报。各内设机构及教师测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
请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尽快通知到本部门职工,并在测评截止日当天将测评结果上报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月2日